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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徵才】國立宜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徵聘「法學緒論兼任教師」公告

一、徵聘職級:助理教授或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(含)以上教師1名。
二、應具下列資格之一:
(一)、國內(外)各大學研究所取得博士學位,並具法律學術專長者。
三、教授課程:「法學緒論」通識課程。
四、應徵資料:
(一)、簡歷(含個人履歷、著作目錄、研究方向、可教授課程)。
(二)、學歷證件影本。
(三)、教師證書影本(無則免附)。
(四)、現職聘書影本(無則免附)。
(五)、重要著作影本或抽印本。
(六)、足以證明成就的佐證資料。
(七)、「法學緒論」通識課之課程大綱。
(八)、其他有利評審文件。
五、收件截止日:即日起至110年3月4日(星期四)前(郵戳為憑)將上述相關證件資料以限掛號寄至:260宜蘭市神農路1段1號國立宜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黃珮鈞小姐收,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通識多元選修課程兼任教職。

聯絡電話:03-9317979,E-mail:pjhuang@ems.niu.edu.tw
六、擬起聘日期:110年8月1日起聘。
七、備註:
(一)、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,由用人單位通知到校參加面試。
(二)、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,不予受理(書面資料不退還),經錄取者專函通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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